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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日午後的陽光鋪灑在大地上,我漫步在街頭公園裡,看到兩個可愛的小女孩在陽光下嬉鬧玩耍,我不由自主地坐在了她們旁邊的長木凳上,陽光照耀在我身上,我感到格外溫暖。抬頭望望蔚藍的天空,陽光和煦,我不禁感嘆:有陽光照耀的日子真好!大人小孩都變得心情愉悅、舒暢。這讓我想起以往也是這樣的一個午後,媽媽陪著我在院子裡盡情地玩耍、嬉笑,我蕩著鞦韆迎著陽光飛上去、落下來,感覺整個身體在陽光地照耀下充滿了活力,歡笑聲充滿了整個院子⋯⋯

長大後我讀高中去了另外一個城市,這個城市四面環山中間是一個盆地,學校建在半山坡上,終年幾乎不見陽光,故此能容納幾千人的食堂也很少有陽光照射進來。尤其到了冬天,吃飯的時候也讓人感到悶悶的,心情也差勁到了極點。一天,我無意間發現一個廢棄的角落裡有一絲陽光偷偷地照了進來。「有太陽光啦」!我好似發現新大陸一樣興奮地跑過去,看到整個桌子都被陽光充滿著。我擦掉桌面上的灰塵坐下來慢慢地一邊吃飯,一邊享受著陽光照在我身上的溫暖。一上午緊繃著的心弦在這一刻被曬的蕩然無存。後來,這個地方成了同學們吃飯時間必爭的地方,時不時有歡笑聲從那裡傳出來,我也不由自主跟著笑起來⋯⋯此時我不由地問自己這光是從哪裡來的呢?如果沒有了光,人們的生活會變成什麼樣子,真是不堪設想!

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了全能神的話語,才解開心中的疑惑,全能神說:「(創1:14-15)『神說:「天上要有光體,可以分晝夜、作記號、定節令、日子、年歲,並要發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這是繼神造了旱地與其中的植物之後又一受造之物所彰顯的神權柄的施行。對神來說作一件這樣的事同樣是很容易的,因為神有這樣的能力,神說了就算,算了就成。神命令天上的光體出現,這光體不但要發光在天空,普照在地上,而且要為晝夜、節令、日子、年歲作記號,這樣,在神說話的同時,神所要作成的每一件事都按著神的意思、按著神指定的方式在應驗著。」「『天上的光體』即在上空可發出光亮的物體,它可照亮天空,也可照亮陸地和海洋。它隨著神所吩咐的節奏與頻率而旋轉,為陸地的不同時間段而照明……」「造物主的權柄與能力在他創造的每一件新生物上得以發表,他的話與實並行,絲毫沒有誤差,也沒有絲毫間隔。這一切新生事物的出現與誕生都在證實著造物主的權柄與能力:既說必算,既算必成,既成必到永遠。這一事實從未更改過,以往是這樣,現在是這樣,以後永遠都會是這樣。」(摘自《話在肉身顯現(續編)》)從全能神的話中看到,神的權柄真是不可估量!神的大能真是超凡!原來神就是各種光體的創造者,就是陽光的源頭,陽光是因著神口中發出的話而存在的,是神給了我們永恆不變的陽光,我們才得以在這光的照耀下燦爛地生活著。如果沒有神話語的發出,我們就永遠不會見到現在的光芒,那人們的生活將陷入一片陰冷黑暗之中!是神給了我們生存的條件,是神供應著我們的一切!從中看到神對人類無私的愛!感謝神!

白雪

想了解更多神的愛,請關註:《獨一無二的神自己 一 神的權柄(一)》第一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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